市人防办主要职责 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政府主管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职能部门,也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之一,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全市的人民防空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研究起草本市有关人民防空的地方性法规、工作规章、行政措施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各项人防法规的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人民防空执法工作;担负涉及人防发展方向的重大决策和政策性问题的调研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区、县编制人防工程建设分区规划;监督检查全市各项人防建设规划及计划的实施。 三、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下的重点人防工程的设计审批;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立项、设计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技术审核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市防空袭预案 制定;负责市人防指挥所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市人防指挥所和市应急救援指挥中 工作;指导各区、县人防指挥所建设。 五、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人防指挥、警报网建设和通信战备值勤。 六、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市人防年度专业计划综合平衡并组织实施;编制并执行年度工程及业务经费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查人防工程建设和各区、县人防经费预、决算;负责人防国有资产的清理、产权管理及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规定;负责市人防综合统计工作。 七、负责人民防空法及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制定人防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检查全社会学习人防法、普及防空防灾知识和基本防护技术训练;落实市委党校和市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班人防知识课程的教学以及大、中专院校,大、中型企业,社区等系统的人防知识教育。 八、根据战时指挥体制,保障市委、市政府有效实施防空袭的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袭警报;组织协调城市人员和重要物资的疏散和隐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九、制定全市人民防空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技理论研究。 十、负责监管指导全市人防工事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事平战转换方案的拟订和实施;负责制定全市人防工事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规定,指导人防工事平战结合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市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消防安全;负责人防系统各类经费使用的审核和审计;负责全市人防工事的改造、报废、拆除的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市人防办机关及市人防通信站和市人防工事维护管理所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警备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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